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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6个月,转正后再予以缴交并补缴五险一金,这样好吗?

刚来新公司  领导说现行的6个月转正办理五险一金建议改入职第二月办理, 我想知道我们用人单位实行员工试用期6个月转正后再予以缴交并补缴五险一金办法有什么利弊点以此来提交一份建议材料,请各位指导,在此谢过

2个回复

  • 基德大神 所有不期而遇都是在路上。
    据你的事件描述,我个人分析,你单位的此举的利弊:
    所谓“利”,从法律角度讲,是没有的!但是我分析你家boss应该是存有侥幸心理,比如该员工没有度过6个月试用期,该员工又没有较真这几个月的保险,那么,你们企业可以省下一些银子;

    所谓弊:肯定的多多的,首先,你拖了初一,脱不了十五,早晚都要给员工交,何不早点给员工交好社保,也好员工安心,一个员工的心不定,他会影响企业内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这是恶性循环,一旦产生这种风气,就很难挽回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而公司经营一旦有难关要闯,便没有人愿意一起帮助公司度过难关,这是根本性问题;
    第二,对于社保,国家是强制性要求缴纳的,一旦出现员工因原因而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但要补缴之前所欠社保,还要面临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因此,企业得不偿失;
    第三,就是大家所提到的,工伤啊工伤!我就不多说了。
  • 英扎吉 上当不是别人太狡猾,而是自己太贪
    试用期不缴纳五险一金是不合法的!员工入职当月就应当缴纳~

    不给员工缴纳员工可以投诉~到相关部门处理补缴,会收取公司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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